发布时间:2024-12-26 18:00:03 作者:鑫汇智选 来源:原创
工业总产值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规模的重要指标,其计算方法包含多个关键指标,需要仔细理解。
工业总产值计算公式
工业总产值 = 报告期全部产品的成品价值 + 报告期工业性作业价值 +(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和在制品期末余额 - 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和在制品期初余额)
成品价值
定义: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,并在报告期内不再进行加工,经检验合格、包装入库的全部工业成品(包括半成品)价值合计。
包含内容: 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、提供给企业内部在建工程、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。
不包含内容: 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(半成品)价值。
计算方法:
按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产量乘以本期不含增值税(销项税额)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。
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帐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,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。
对外加工费收入
定义: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(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产品)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修理作业所取得的加工费收入。
计算方法: 按不含增值税(销项税额)的价格计算,可根据会计 “产品销售收入” 科目的相关资料取得。
特殊情况: 如果企业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、设备安装的劳务收入所占比重较大,且会计核算基础比较好,能取得这部分资料,则也应包括在对外加工费收入中。
自制半成品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
定义: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的自制半成品、在制品期末价值减期初价值的差额。
获取途径: 一般可从会计核算资料中取得。
特殊情况: 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不计算半成品、在制品的成本,则总产值中也不包括这部分价值,反之则包括。
工业总产值的计算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,准确理解各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法,并结合企业自身会计核算资料进行计算。